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欄目:政策法規 人氣:0 日期:2014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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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人才發展“十二五”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日前已正式印發。《規劃》提出,本市“十二五”期間的人才工作,將圍繞人才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,以體制機制等重大問題的實質性突破為動力,以重大人才工程、重大人才項目的穩步推進為抓手,聚焦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,聚焦優化人才發展綜合環境。
《規劃》提出,本市“十二五”期間將以3個“千人計劃”為統領,統籌實施重點人才工程。本市將用5年時間,重點引進1000名海外高層次人才,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“千人計劃”地方隊,爭取一批入選中央“千人計劃”;用5年時間,形成1000名左右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及創新團隊,爭取若干入選領軍人才國家隊;用5年時間,在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,培養選拔1000名首席技師。圍繞現代服務業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、社會發展等重點領域,本市將推動實施國際金融、國際航運、國際貿易、戰略性新興產業、高新技術產業化、文化、教育、衛生、社會工作、黨政、一流企業家、文化創意、兩新組織和農村實用等22個人才開發計劃,支撐上海市重點領域發展。
在優化人才創新創業事業的環境上,本市針對性地從8個方面入手,即優化創業融資、創業資助、創業登記、創業稅收、科研管理、科研成果轉化、知識產權保護、創業服務環境方面政策的疊加效應,促進上海市創新創業環境的根本性優化,為將上海打造成世界創新創業最活躍地區之一奠定基礎。
《規劃》提出,以建設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為抓手,大力構建統一規范靈活、國內國際雙向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。本市將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法制;健全人才自由流動和公平報酬法制。構建不受戶籍、身份等限制的平等就業環境,完善同工同酬法律法規,重點破解人才流動體制障礙;建設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。將人力資源服務業納入本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,出臺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促進政策;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市場。
在創造高效透明的公共政策環境上,《規劃》以創新人才公共政策為核心,提出了6個方面的重要舉措:一是優化人才引進政策。通過完善居住證、居轉戶、直接進滬人才引進政策體系,暢通國內人才進滬通道;通過完善海外人才出入境制度和居留制度,構建海外人才來去自由的出入境環境。二是優化人才培養計劃。三是改革人才評價政策。推進職稱制度改革,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,在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中,建立以科研質量和創新能力為導向的長周期考核標準。四是創新人才選拔制度。五是創新人才激勵政策。六是提升公共服務品質。